八月份的「港九培靈研經大會」的午堂和晚堂都由認識香港處境的聖經學者負責,是上主給我們特別的豐宴。兩位講員對聖經的閱讀極仔細,相信不少人聽的時候,都會因發現一些過去少留意的地方,喝一聲采!聽道可以很安全,行道可要付代價。如果我們堂會的小組日後繼續一同聽道研經,或一同參加坊間的課程,彼此分享所學,激勵守望,則我們群體的行道氣氛就必有加增。坊間一些高質素的課程,並不是我或一般地方堂會的教牧同工能提供的。
靈修和研經,不一樣地重要
我以前很愛研經,但不愛靈修。《荒漠甘泉》等靈修作品,我讀之無味,因為沒有解釋經文,甚至會誤解經文。後來反思,覺得部份原因也是由於我對自己的感受很陌生,但卻很喜歡收集知識(九型人格理論中典型的五號)。後來我又知道,靈修的目的主要不是研究聖經,乃是檢視自己的生命,讓生命靠近神。研經與靈修式的「讀經」並不一樣。靈修式的「讀經」雖然是讀經,但主要目的是讓經文觸碰自己的生命光景,雖然我在讀聖經,但也是讓聖經來讀我。我學習了這樣的靈修:先讀自己,再讀聖經(靈修有很多方法,這是其中一種)。先反省自己生活中發生的事,自己有甚麼反應、動機、心情等等,讀完自己之後才讀聖經。因着先前對自己生活和內心反應的閱讀,讀經的過程中我們會有很多聯想、跳躍、回憶,從經文彈出彈入,天馬行空,反思的內容往往是較私人的。這些聯想是重要的,因為往往就是經文與自己近況的碰撞,靈修式讀經所關注的上下文是自己的生命近況;但研經卻是另一回事,是專心進入經文的世界,為要了解聖經本意,與個人光景的互動較少,反思的內容是客觀的、歷史的、教義的。我建議靈修時最好採用曾研讀過的經文,若是使用一些靈修材料或跟一些計劃去靈修,由於對經文或感陌生,可在靈修之後,抽一點時間來核對自己靈修中的解經。有時你可能發現自己靈修時對聖經的解釋是錯誤的,但這無損對自己生命光景的觸碰,修正經訓就是了。
我建議研經和靈修須分開進行,按我的經驗,若靈修時處處追問聖經原意,我們會偏離省察自己的光景,對生命光景的觸碰不夠。但如果靈修的讀經沒有研經,靈修可以純屬固化我們對經文的偏見,把別人的意見當成了聖經的指示,誤己誤人。研經而不靈修,陷自己於知識多而生命反思弱,頭大心細;靈修(式讀經)而不研經,陷自己於無知與謬誤。
研經的建議:譯文,小組,上下文
培靈研經會的講員不知花了多少時間才把歷年的研究心得編成講章,我們只是普通人,研經不會很有亮光。普通人的研經,我建議參考多於一個譯本,可考慮外語譯本和中文和合本以外的其他譯本,最好是一些附有高質素註解的聖經,例如英語NET,ESV,新漢語譯本的研讀本(啟導本所根據的英文註釋略為過時)。研經時我們要不斷追問,「聖經作者真的就是這個意思嗎?有甚麼詮釋的線索和證據?」雖然培靈研經大會的講員透過對原文的分析,給我們很多亮光,但不懂原文的普通人,只要能多留意經文的上下文,並且邀請同伴切磋研經心得,仍可避免一些誤讀。研經結論是值得與小組成員分享,透過如此分享,大家一同聆聽,慎思明辨,一同行道,彼此鼓勵,小組的分享也會多有屬靈的味道。
學習留意上下文
宗教的經典經過長久的傳講,在坊間已流傳許多不同解釋。信主愈久的基督徒,聽過的解釋就愈多。有時這些聽來的解釋,會佔據了我們對經文的印象,研經是檢查這些印象的好機會。用一段我最近前聽到的解經分享為例:「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如果靈修讀經時,「馴良像鴿子」令我們想到「和平之鴿」,於是認為耶穌指示門徒要禁戒動武;又或者聯想到數年前一些令人反感的街頭暴力破壞畫面,於是認為耶穌要門徒傳道時要守法,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用武力反抗政權。作為靈修內省,這些出現的聯想可能正是針對讀經者生命中的某些關懷或經驗,是頗私人的(靈修式讀經的上下文就是我們自身的生命景況)。但經文本身有否這個意思?試從上文下檢查。
上文是耶穌吩咐門徒去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傳道,遇到不接待門徒的家戶,門徒離開時就示意不帶走腳上的塵土,警告要與他們割蓆,他們要比所多瑪受更重的審判。
下文是吩咐門徒防備人,示意門徒的傳道工作將引起社會敵意,陷入危機,猶太社會的人會把他們交耶路撒冷的公會,或是會堂,甚至帶到外邦諸侯君王受審。門徒家裡的人也會成為敵人,要害死門徒。
按這上下文脈絡,耶穌是指「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就是一群「狼」,有人不單不接受耶穌所派的門徒,並且會加害於他們,甚至交到異教官員手上。在這種敵意中,耶穌在這處吩咐門徒的,乃是要「靈巧」和「馴良」「兼備」,不是單靈巧而失去馴良,也不是太馴良而失去靈巧;耶穌並不是比較狼群的殘暴與鴿子的馴良。如果參考一些英譯文如ESV,NET,就可見到「馴良」是譯作「pure」,新漢語譯本譯作「鴿子那樣純潔」。耶穌要門徒兼備的是「靈巧」和「純潔」,而不是談到非暴力(耶穌確有主張非暴力,但不是這處的教導,直接的上下文也不是關於門徒須順服政權)。再者,當那些懷敵意的人把門徒交給猶太公會和異教官員,幾乎可以肯定他們都在指控着門徒的某些罪名,所以耶穌不可能是吩咐門徒「務要守法,千萬別違反猶太和異教世界的法律,否則你們將失去傳教的機會」。反而,耶穌的吩咐正表示門徒的傳道工作根本毋須乞求政權的核准和同意,傳道工作在一個敵意社會中本來就是冒險的,但不要太過機警而失去了純潔,乃要依靠聖靈的指示在受審時作見證,在一些情況下,甚至要預計連自己人也會起來指控自己。香港剛剛就鬧出一宗「國之大義,脫離爺媳關係」之登報熱話。
以上的解經例子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要靈修,要認真在神面前讀自己;也要研經,認真地讀聖經。不可偏執一邊,頭腦與心都須操練。不厭其煩再說一遍:研經而不靈修,陷自己於知識多而生命反思弱,頭大心細;靈修(式讀經)而不研經,陷自己於無知與謬誤。
解錯經並不可恥
我曾表示,我學會了不在查經時立即糾正組員的意見,否則大家就不敢預備,最後就把研經交給「別人」。(我對經文解釋的意見,會留在查經後再提出,讓帶組的人可以稍後更正。)。我們如果太擔心自己解錯經而不敢分享領受,就不會聽到別人的不同領受,視野不會擴展,也不會進步。其實傳道人也會解錯經,而且由於需要經常解經,所以我們累積的犯錯一定更多,而學者之間也會辯論經文的真正意思或應用(包括今次培靈研經會的一些觀點),所以根本沒有人可堅持自己的解釋就是真理。平凡的血肉之軀當面對愈大愈分歧的爭議,也只能繼續透過對經文進行長期的反覆理解、與有其他領受的肢體對話,並不斷踐行反省,在眾教會的踐行經驗中,讓以後的人能鑑別哪一個解釋更可取。對,這種對話與鑑別,通常都不是短期裏可有結論。不久前,王利民牧師來勉勵我們,犯錯是可以的,只要知錯肯改。普通人經常會犯錯,做事又慢,精英專家經過千錘百煉才會快狠準。教會是普通人的教會。我說,解錯經並不可恥,堅持錯誤才可恥。為了弄對而弄錯的人,是十分歡迎被糾正的,因為他們是想弄對。
勝過文化,塑造生命
靈修是讓聖經的話與自己的生命景況碰撞,務求擦出生命的火花。我們的生命不是孤立地存在成長,而是在社會中,並一直受社會中的多元文化所共同塑造。任何社會存在許多不同的文化,有其主流文化,也有多種不同的次文化。我曾在一次講道中提到羞恥文化和罪疚文化的分別。東亞的文化,如日本、韓國、中國都傾向羞恥文化。猶太和基督教則傾向罪疚文化。在罪疚文化裡,當人犯了罪,雖然身邊的人都說沒有所謂,但那人的良心並其自覺的上主,仍然令其自覺有罪。在羞恥文化裡,受關注的則是同儕的眼光和人際壓力。當人犯了罪,良心受責,但假如別人都說沒有問題,那就不再是問題了。別人若不知,自然更不會有問題。「不要讓人家知道」,或「寧被人知,莫被人見」,這些都是羞恥文化的處世口訣。羞恥文化重視人家的眼光和自己的尊榮,罪疚文化重視良心的清潔。
靈修讓我們的生命與神聖(例如聖經)發生碰撞,把我們的眼光從世人所給的尊榮,轉向從上主而來的審判。當我們把自己放在聖經之下,放下自我保護,坦然接受聖經的批判,我們就同時放下面子,承認自己的不足,懇求聖靈的寬恕、更新及充滿。靈修,研經,豈不都是為了操練對付老我,遵行主話嗎?
作者為基督教中國佈道會尖沙咀迦南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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