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內對斜槓牧者(Slash Pastor)現象的探討,帶來堂會牧職的不同想像;時代轉變,這個是趨勢嗎?與教會形態發展有關嗎?雖然此文未有足夠資料作進一步研究,但這些思考與觀察卻是值得我們留意。
斜槓牧者怎定義?
坊間對斜槓牧者有不少討論,筆者發現這其實反映了不同人對牧職形態的理解。且容筆者先下定義,當然這個講法並不是絕對,只為方便交流:斜槓牧者指是基於個人領受,刻意參與多個一個堂會及機構事工,有受薪及僱傭關係;牧者斜槓則是主要擔任一個堂會或機構受薪工作,其他時間斜槓於不同事工(沒有僱傭關係)。
筆者嘗試將所知的牧職事奉形態,描述如下,方便探討。形態之間並不是彼此排除(mutually exclusive),而是因應個人對召命/領受/處境的回應。
牧職形態本多元?
形態 I (Intentional):基於個人領受,神學畢業後,刻意(Intentional)同時到超過一間堂會/機構擔任受薪工作。又或於堂會/機構事奉一段時間後,轉職期間,刻意不再擔任一份全職,改為同時兼任兩份或以上的受薪工作。此兩者均從事兩份受薪工作,有僱傭關係。
形態 M (Marketplace):稱為職場牧者,於職場組織信仰群體,實踐使命。
形態 N (Missionary):基本上是宣教士,受堂會或機構差遣到K國或本地宣教,主要薪金來自受差堂會/機構。亦有宣教士部分薪金是自籌的。
形態 P (Pastoring):該牧者於一間堂會/機構擔任全職牧職,按個人情況參與外間事工及擔任董事等。
形態 R (Retire):基於到了退休年齡,提早退下崗位,但仍部分時間或義務擔任教牧角色。這類教牧也有可能轉移到其他形態,例如再被聘任為全職,有個人領受刻意作出轉變。
形態 S (Situation):由於個人處境,例如女教牧在懷孕之後轉為部份時間,其他時間照顧家庭。
形態 T (Transition):這類牧者是基於在轉職等候期間暫時未有工場,後來又不想入職而成為「自由傳道」,基本上是完全織帳棚,自籌薪金。退休牧者以全義務型式似這種牧職型態,只收到講員車敬、培訓酬金及個別信徒奉獻。
結語
筆者覺得今次有關斜槓牧者的討論甚有意義,亦反映過去一直以來,牧職形態是多元化的;原來,牧者於不同人生階段可以重新想像?誠然,當我們面對時代轉變,堂會/機構又是否容讓更多這類斜槓牧者成為部時間同工?
梁國全傳道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吳煥星傳道為宣道會深水埗堂傳道及中國神學研究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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