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按照大公教會的傳統,定為「基督君王日」(即將臨前主日),也是教會年曆最後一個主日。「基督君王日」向世人宣告基督在世的王權。
回顧歷史,教宗庇護十一世(Pius XI)於1925年12月11日,有見於放任的世俗主義橫行及歐洲極權勢力興起,遂以《設立基督君王日》通諭(Quam Primas)訂定每年十月最後主日,為「耶穌基督君王禮」,藉此主日讓世人認清唯獨基督才是世界的真正掌權主。至1970年,天主教會重新編訂年曆,日子改放在常年期的十一月最後主日,聖公宗、信義宗等新教採納,2018年11月25日就是「基督君王日」。這個主日於現今世代,甚有意義;可惜大多本地堂會重視母親節主日多於這個日子。
「基督君王日」經課之一,乃是掌權者彼拉多與耶穌之間對話 (約十八33-37),對應當前「佔中九子」及其它抗爭受審案件,別有一番意義。表面看,是執政者彼拉多對耶穌的審判,是律政司等對「佔中九子」的審訊。然而從神的視域看,卻是彼拉多與所有不義政權於歷史時空中被審判。彼拉多是一切政治權力的icon(圖示),人類歷史裡一切自恃擁有權力者,包括有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的,也要在真理面前一視同仁地受到審判。
維持權力的不安
彼拉多的出身與地位不高,軍人出身。彼拉多憑妻革老底亞 (Claudia Procula,傳為提庇留第三夫人之私生女,有早期文獻指她已歸信基督)身分而上位,獲提庇留委任為猶太省第五任巡撫。
彼拉多管治以來,民望不高,甚至屢犯錯誤,與猶太人的關係惡劣。歷史記載,有一次他把「該撒」像的軍旗帶進耶路撒冷,違反了猶太人的律法,惹來一大群猶太人抗議,僵持了五日之後,彼拉多才不得不下令除去旗幟。
另一次,彼拉多動用聖殿捐獻,用作為耶路撒冷建築水道,此事引來嚴重抗議。彼拉多下令士兵穿上平民服裝,混入人群之中,造成死傷。路加福音十三章1節,猶太人向耶穌投訴彼拉多,非議他把加利利人的血攙在他們的祭物中。這些事例反映,彼拉多絕非柔弱,自視甚高,為求有效管控,不惜鎮壓任何反對勢力,在位期間有過千人受到處決。
彼拉多一度把耶穌案件移交希律處理(路廿三6-7),「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廿三12) 政治與權力,從來沒有真正的朋友與敵人。老謀深算的希律,玩弄耶穌一番後,便把犯人交回彼拉多。
政客識「做秀」,遇到燙手山芋,就會像彼拉多一樣當眾洗手(太二十七24、25),表明與事件無關。中美貿易戰期間,美國國會報告表達香港自由倒退,建議要重新檢討對香港技術出口政策等,引發本港工商界關注;原先有政黨把基本法23條放進立法會議程討論,見勢色不對,撤回有關提案。
歷史有一日會為「佔中九子」平反,要受審判是昔日與現今的執政者,政策的倒行逆施,才導致有佔中與雨傘運動。當執政者對維持權力不安時,就會對任何人進行大搜捕,對所有國民進行「信用評分」與全天候監控,對「佔中九子」控以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懼怕使彼拉多不敢釋放無罪的耶穌,懼怕同樣使不少執政者要把良心犯送入牢獄。
面對真理的懼怕
耶穌從受審至受死的過程中,執政者彼拉多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羅馬巡撫,他下命把耶穌釘死十字架。每一卷福音書,皆明確記錄了彼拉多於耶穌被判處死所擔當的角色(太二十七2;可十五1;路二十三1;約十八29)。
路加筆下,彼拉多三次找不到耶穌被判死罪的證據(路廿三4、14、22),他明知真相又如何,耶穌始終能不著公正公平的審判。對彼拉多而言,權力就是真理,政治權力高於一切;他對耶穌說:「你不對我說話嗎 ? 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約十九10)
他自以為操生殺大權,「權在我手、以我為主」,喜歡怎樣解釋法律,怎樣修改法律,便怎樣做。當彼拉多問: 「真理是甚麼呢 ?」(約十八38),不要誤解從政者對真理有任何興趣,其實他的潛台詞是 :「真理算甚麼 ?」真理大,還是我的權力大 ?
歷代獨裁者,內心最害怕面對真理;真相只會使所有掌權者感到不安,所以獨裁者會用愚民政策,限制與阻撓公民有資訊自由,了解真相。香港較內地多些言論自由,本港的新聞自由正倒退中。當有政客聲稱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不走樣不變形,其實是自欺欺人。議員與參選人無理被DQ,外國記者被報復而不得入境等事件,本地空間正收窄當中。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 :「政治權力也是一種權力,沒錯,但絕不是唯一的權力。有一種權力是沒有辦法描述的,那就是人本身。」(《真理的護衛者 :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74頁) 掌權者要聽話的奴才,難怪有世界人才報告,香港跌至第18位;現今政府與不少企業,不再「唯才是用」,乃是靠關係與看忠誠。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十八37) 我們屬真理的人,要維護良知與真理,我們持續不斷訴之於真相,不遺忘事件,掌權者必會感到懼怕。
面對群眾的操控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可十五15)。彼拉多有意放走耶穌,刑罰一番後予以釋放,但群眾寧可釋放巴拉巴,也不要釋放耶穌。
群眾質疑:「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約十九章12)這正是所有從政者的死穴。雖然耶穌於法律下是無辜或罪不至死,從政者深明形勢比人強,要有政績,討好民意,就不得不處決耶穌。
畢德生形容 :「彼拉多現在多少發現被審判的,其實是他自己嗎 ? 看來是這樣,因為他盡全力想讓自己脫困,要放耶穌。他試著脫身;然而,他不是什麼有骨氣的人,在群眾的壓力下還是屈服了。他將這位王交出來,送上十字架。」《翱翔的基督》
領袖與被帶領的群眾是互動的關係。彼拉多時代的群眾,受猶太教領袖背後煽動,成為一群盲目、不講理的狂熱分子。民粹主義與民族主義,或任何意識形態,一旦主導群眾心思,就會出現暴民要求處死耶穌的情景。群情激憤時,輿論公審會先於法庭的判決。加塞特(Jose Ortega Y Gasset)於《大眾的反叛》描述,群眾易受短視的功利心驅動,輕信執政者的承諾,對公共議題的冷漠等,這就促成了野心政客有機可乘。
彼拉多也許不在乎民意,他只想操控群眾,由原來猶太人討厭的羅馬巡撫,成為討好民意的執政者。執政者常玩弄民意,要基建明日大嶼時,就利用輪候公屋多少年來作民意;當問及全民退休保障時,聲稱會掏空庫房;到討論明日大嶼時,則聲稱財務儲備足夠。
當群眾不安時,執政者理應教育或導引群眾了解真相,辨識真理;但現實往往相反。彼拉多與所有政客一樣,會利用群眾不安作為個人的政治本錢。回顧歷史,不少群眾運動是與執政者個人不安,息息相關。當毛澤東不安時,文化大革命運動便開展;今日習近平主席大權集於一身,個人崇拜經已展開。執政者不安,就會製造群眾運動,使群眾內鬥內耗,從而個人可操控權力。
結語
教宗庇護十一世於〈通諭〉講論 : 「這是嚴重錯失,就是認為基督在世俗事務方面沒有權柄,確實是天父把受造界所有權力交付耶穌手上。」耶穌刻意有權不用,「基督君王日」向所有掌權者宣告,教會從不臣服於政權以下,教會也不會奪取或取代政權。
當掌權者自以為是,「權力等同真理」,基督徒認信唯獨基督是主,真理於人心內不死。當耶穌受彼拉多不義的審判時,同時是所有自高自大的掌權者的歷史寫照,是掌權者反而於真理下面受著審判。
從這個角度看,不是「佔中九子」受審,乃是特區政府與中央掌權者受歷史與真理的審判。無論判決如何,量刑輕重,這場審訊是我們的領導人在耶穌面前受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