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大多堂會標榜與高舉「家庭」價值,然而真實的教會生活卻是「拆散」家庭。就以崇拜為例,一家人返到聚會場址,(有些已因聚會堂次而去兩個不同的聚會點),成年信徒與其下一代各自各有其崇拜、團組與學習聖經的活動。表面上,一家人返同一間教會,現實是同一家庭三代人可能被安排至分代分齡的宗教活動,卻不能塑造整個家庭一起共同經歷信仰的真實。
就以崇拜為例,二百人以內的堂會,可嘗試於其中一堂次,安排「家庭友善的崇拜」,就是崇拜開始至少有15至20分鐘,整個家庭不分老小,一起崇拜。此類「跨代崇拜」(Intergenerational Worship)需用心編排,詩歌與經文能兼顧不同世代需要。如同家庭崇拜一樣,成年信徒多樂意遷就年齡較幼的孩童。筆者過往的經驗,這些孩童、少年於收集奉獻(講道之前),或唱詩,或報告,甚至牧者祝福時段後(孩童與少年上前圍繞講壇或聖餐桌),孩童與少年就安靜地離場,前往各個主日學課室。成年會眾繼續留在堂內,進行崇拜。
當有堂會肯這樣重視「家庭友善的崇拜」,容許有20分鐘大小一同崇拜,甚至有較為嘈雜的聲音,肯定有助塑造家庭在一起的靈性經驗。有些音樂、詩歌與經文成為整個家庭的共同信仰言語。如今,教會有的是信徒家庭「有名無實」的崇拜生活,而非公共崇拜促進與強化家庭在一起的真實經歷。堂會於崇拜內加增了「家庭友善的崇拜」時段,只略為改動,原先的崇拜禮儀與程序則可照舊進行。有些堂會有其「青少年崇拜」,待過了數年後,改名為「周六崇拜」或「第X堂崇拜」等,堂會可容許至少有兩個不同風格的公共崇拜,筆者也認識有些青少年不喜歡返「青少年崇拜」,倒願意與父母一起返大堂崇拜。
當公共崇拜變質為適切不同年齡信徒的崇拜節目,信徒只是被動的旁觀者,而非崇拜的學習者及參與者,無論崇拜怎樣精心策劃,也是浪費資源。公共崇拜乃家庭崇拜的延續,公共崇拜教育家長熟悉祈禱與詩歌的語言。
當前全球「信二代」的流失與出走,已有不同研究指出,正是基督徒家庭的「名存實亡」所帶來的後果。當中產父母緊張子女學業多過信仰,基督徒父母的失職,造成了子女對信仰的反叛。美國有研究反映兒童與少年的信仰塑造,父母角色重要過學校、宗教團體與專家等。父母不能假手教牧取代其角色,子女的信仰責任不在於教牧,乃在父母身上。
美國學者Vern L. Bengtson作了一個長達35年的追踪調查,對象為南加州300個家庭 (1970-2005年),結集成書 Families and Faith: How Religion Is Passed Down Across Generations,比較不同宗教信徒與其下一代的信仰傳承,發現猶太教(82%)與摩門教(85%)較福音派(62%)有更好的表現。(見下圖)
對比猶太教與華人教會的家庭牧養模式,明顯地,我們投放的資源與我們所建立家庭質素是不成比例。筆者理解是教會於牧養家庭,放錯了焦點,我們有甚多適合分齡的聚會,甚少有凝聚整個家庭在一起的聚會。堂會與牧者的角色,不是代替父母來提供宗教教育,乃是裝備每位基督徒父母如何做好父母的職事,特別是0至12歲的兒女。堂會越事工化,分層越多,團組同齡是自然不過,但主日學、短宣、崇拜等皆是同代同齡則違反自然。堂會分齡事工越成功,間接對現實的家庭生活帶來更大張力與衝突。
當基督徒父母肯定其家庭的信仰傳承責任,父母不放棄其屬靈位份,堂會的家庭牧養不再是搞節目與聚會,乃是具體裝備父母怎樣帶領家庭崇拜、怎樣祈禱,怎樣讀經。試看猶太教與摩門教,這兩個群體的家庭牧養不在於出席率,而是重視整個家庭在一起的宗教責任。摩門教父母於兒女出生後,便要儲蓄金錢為子女未來委身短宣18至24個月的生活費用。猶太教與摩門教強調信眾於家庭日常生活實踐其宗教信仰。
除了父母責任以外,堂會內其他成年或金齡信徒同樣有不可推卻的責任。美國富勒神學院Dr. Kara Powell於《甩不掉的信仰》(Sticky Faith),指出現今社會形勢,兒童與青少年的信仰塑造,需要五位成年信徒對一位「信二代」,透過「跨代結連」,有助少年對其父母反叛時,身旁仍有其他成年信徒的接納、愛護與肯定。
堂會要重新思考現有牧養分工,不同牧者分配不同年齡的牧養群體,可能適用於500人以上的堂會,但對200人以內堂會如此分工,往往只見「分拆」與「分離」家庭。
家庭牧養的成功,不在於節目夠吸引力,乃在於父母怎樣好好傳承信仰予下一代。不要假設堂會多做家庭在一起的聚會,便能達成有果效的家庭牧養。真實的家庭牧養,乃使每個家庭得力,甚至單親家庭與單身人士也能共享及參與,不同世代學習一起同行,互相尊重與聆聽,兼容差異,才能彰顯我們所信的是世世代代的三一神 !
(文章大部分內容原寫於2015年,現重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