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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評論:基督徒與臉書的愛恨情仇

引言

  無論教會中人喜歡與否,「社交媒體」(或「新媒體」),如「臉書」(Facebook)、Whatsapp、WeChat、Line與微博等,已成為信徒日常生活不可少的部分。毋庸置疑,我們正生活於網絡世界之中,六成多人口普遍使用智能手機(全球中香港佔第二,次於新加坡) 。按〈2015年互聯網、社群及移動媒體報告:環球數碼統計數字網要〉報道,香港於上網速度、使用社群媒體人口比例、使用手機上網到社群媒體等三方面均名列世界第二名。

  「社交媒體」不僅是網絡工具,促進我們互相結連與分享,更呈現一種不斷創新的文化範式,改變了人類的整體社群生活,超越我們的想像。資訊發放已不再是舊有定時定點的一對一交流,乃是某位個體於某個地區發放資訊,另一地域認識的或不認識的朋友能即時地就資訊作出回應與交流。不同的話題與興趣,各人自然可以「物以類聚」,結連成組群(公開或不公開),暢所欲言。

私人與公共

  「臉書」本質是個人的社交平台,與已建立關係的人士互相交換資訊、分享對各樣事件的感受。正因為「臉書」是個人面向友群的社交網絡,在這個平台上,使用者可向友群提供各種形式(文字、圖像、影片、音樂等)個人或專業資訊,有同步與不同步的溝通 。

  教會領袖或信徒首先要理解「臉書」不是教會刊物或所謂「神聖空間」,乃是使用者個人言論平台,遊戲規則是與堂會網頁不一樣,任何使用者貼文不需被過濾與受審查。「臉書」可視之為集體的意見平台 (視乎你交友的類別與數量),當個人於臉書就某個課題表達意見,可能會有來自四方八面的不同意見,甚至對立的意見。

  基督徒一旦走進「臉書」世界,要有寬宏大量的胸襟,因為在這半公開的「塗鴉牆」,可能有正面的稱讚、中性的批評、負面的嘲弄與辱罵等,間中也有粗口爛舌的。倘若信徒有「愛潔癖」,最好就不要玩「臉書」了,筆者理解「臉書」是真實而受罪污染的面相之一,浮動的張貼牆掛上不同「帖子」(post),內裡語言有雅有俗,文字與Emoji (表情符號) 共存。

  有些基督徒有時會奇怪,我平常於堂會所認識的某人,與「臉書」上呈現的某人,好像兩個不同的人,是否「臉書」呈現的是「虛假」? 筆者倒認為堂會空間所認識的只是其中一個面相,如同所見的「冰山」,「臉書」世界則如同隱藏在水下的潛意識,成為若干安全空間,讓人不自覺表露自身真我與意見與感受。當人見到友人傳來帖子,即時按讚或予以感受符號,或留言傾談、或分享帖子至其他人等。

  「臉書」使傳統的「公」「私」界線難以清楚劃分,形似「半公開的塗鴉牆」,不同人等於不同時段路過某頁某項,皆可自由地於你個人「臉書」留言,使用者就得接受此項遊戲規則。「臉書」與網頁不同,因網頁言論,網主可以審查、過濾與刪除;然而「臉書」卻是不斷流轉與互動的,有時非個人能控制。

  我們自然喜歡與期望「臉友」的意見是合意得體的,但也得接受有些是亂罵髒話的。任何教會領袖,即使是名牧於「臉書」也不享有特權,在這人人平等的網絡世界,各人各自表述,不存在一槌定音。

自由與審查

  「臉書」某方面擴闊了我們聆聽的承載量,我們要學習聆聽不同意見,甚至不友善的意見,並表示尊重。教牧即或於「臉書」看到或聽到會眾對你上主日講道有意見,智慧的應對是不把這些閒言閒語過度上心,不宜大興問罪,或要找對方對質。「臉書」只是某些人講話時,忘掉關了擴音機,於是有關人等無意中聽到了。倘若教會領袖要就每位會眾的「臉書」帖子作言論審查,就不適當地扮演「言論法官」角色,這不是教會領袖份內要作之事。就同志組織爭取同性婚姻的議題,教會領袖如無意中發現有會眾於「臉書」上有不同意見,也不用大興問罪,要放在長執會公審,這肯定是小題大做,教會領袖或信徒可放在心裡,待合適機會與對方個別傾談時作更多了解與交流。

  教會領袖與信徒切戒要做「網絡警察」,上「臉書」只為窺看與偵查別人的言論;若干使用者從不以真面目示人,不分享個人喜愛之事,不表露感受與意見,這些根本不能作為「臉友」。真友情是尊重不同個性,容許對方有自由表露好惡,不介意友人之間可相爭又相愛。倘若意見不合,就要「unfriend」(刪除對方為臉友),同樣是不必要的。有些故意「挑機」的,處處惡意中傷的,則大可刪除。

  教會領袖要明白「臉書」的遊戲規則,個人可對此類社交媒體厭惡,不玩此平台;但教會領袖要處理若干認為帶有惡意的「臉書」言論,就要智慧與謹慎。筆者常見的問題,就是把這些言論過度認真處理。長執會或董事會一旦要處理「臉書」的言論,就不必要地把整個領導層捲入沒完沒了的困局中。有時信徒要適當地「離場」,因為討論或表達意見已走樣與「過火」,甚至涉及人身攻擊;明智做法是不再發言,或轉移話題。

平等與權威

  身處「後真相」年代,大量資訊的湧現,有時真假難辨,知識變得「碎片化」與「表面化」,深入的反思與交流則越來越困難。數碼文化的即時性與互動性,有時使人疲於處理轉瞬即逝的資訊,卻無力考究更深入的知識。

  基本而言,「臉書」滾動式運作,較難作出深入的文字言談;各人就最近發生事件,各抒己見是正常的參與。即或有使用者不同意你的見解,或指陳你見解的不足,個人可視為磨練情緒智商或提升思辨能力的契機,越多與人交流意見,就越能辨識見解能否站立得住 ?

  我要承認個人見解,並不等同絕對真理;存開放態度,容許個人立場或見解有時需要作出修正。筆者於「臉書」觀點有時於事後反省,也發現有錯失或偏頗,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會要求自身「字字準確,言論無錯」,若是這樣,就不要玩「臉書」了 ! 我一旦上了「臉書」,是與所有使用者平起平坐,包括未信朋友;不存有任何屬靈權威,各人要學習接受別人友善與不友善的回應。

  由於「臉書」有其限制,有時有理難以說得清楚,我們難以投資更多時間作深入討論,我們要接受「碎片化」談話。基督徒不宜樣樣議題要宣示信仰立場,也不要就若干議題死纏不放。社交媒體只能提供某一層面的交往,更好的文字言談也不能取代面對面的溝通,只閱讀文字,缺少了面部表情與聲音等,誤解容易發生。筆者於「臉書」見過不少使用者因不滿對方言論而絕交,當一方輕鬆講笑時,另一方可能認真過度。

  美國麻省理工大學透克教授(Sherry Turkle),經過多年研究後寫了《一起的孤寂:為何我們期待科技遠過彼此》(Alone Together: Why We Expect More from Technology and Less from Each Other),指出資訊科技只能帶來偽造的親密,人與人的對話仍是必需的。「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但不想用紙張筆墨;我希望能到你們那裏去,與你們面對面交談,使我們滿心喜樂。」(約貳12,《新漢語譯本》) 真實的交往,是需要我們「面對面交談」。

結語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五21-22) 基督徒面對推陳出新的社交媒體,我們要慎思明辨,言行一致;社交媒體內我們難以「裝假」,一時一樣的面孔,或一轉臉就前言不對後語,自然令一向對資訊抱有疑心的新世代不能信服。

  基督徒適當地參與「臉書」,並能從錯失中有所學習 (有誰不曾在臉書或其它媒體寫錯、貼錯連結或放錯圖片),社交媒體並不是洪水猛獸,乃是進入數碼文化的一場社會運動。問題不是利用或善用,乃是思考的改變,我們一面批判,一面耕耘,這是基督徒對新媒體應有的態度。

(本文大部分內容刊登於《教牧分享》2017年5月號,原題為〈教牧與臉書的愛恨情仇〉,現因應對象,修改標題與內容為〈基督徒與臉書的愛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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