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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評論:再思動物神學


  筆者絕對不是爭取動物權益人士,也非寧願照顧動物而不願生兒育女,筆者肯定貓狗、樹木等受造物是上主所關愛,信仰群體要學習關愛上主所創造的生命,無論是人類、貓狗、雀鳥、花草樹木。

  華人教牧與信徒常抱著錯謬「二元論」(dualism)來理解動物於信仰的位置,只簡化地引用《和合本》經文 :「誰知道人的是往上升,獸的是下入地呢 ?」(傳三21),從而論證動物先天沒有「靈」,因而不能得救。只要查考聖經,我們不難發現「靈」與「魂」是平行同義的,《和修本》已更正為「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走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 ?」

整全福音

  聖經學者萊特 (Chris Wright) 認為聖經故事有四大主題 : 創造、墮落、救贖與「新創造」(New Creation),前三者華人教會看法較為一致,最後一個主題則有較多分歧。華人教會深受「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 終末觀與希羅哲學影響,多負面地看待受造世界與「在世」生活,認為人的靈性得救至為重要,身體、物質與動物等是次要或不要緊。正是此類「諾斯底主義」(Gnoticism) 變種病毒長期侵蝕了我們的世界觀與動物觀。

  華人教會主流論述是注重人的「靈魂得救」,認為動物權益交由愛護動物人士關注,自然保育就交予環保團體,無疑,教會「正業」是使人得救的使命;然而整全福音「就是神的好消息,是藉著十字架和復活的耶穌基督傳給我們個人、社會和受造之物的好消息。這三方面都因罪而有破碎和痛苦;這三方面都包含在神救贖的愛和使命之內;它們必須成爲神子民之整全使命的部分。」(《開普敦承諾》第一部分第七段)。

  萊特等福音信仰領袖於2010年洛桑大會肯定「關愛受造世界」(creation care) 也是整全使命之部分。教會群體毋須以「非此即彼」思維來理解事工的優次,如愛護動物必然與關愛人類對立,只可兩者取其一。當堂會以信徒關注的使命議程為出發點,就有所不同,那些飼養動物的「狗友」、「貓友」等自發地走在一起,分享交流,關注權益。倘若堂會沒有會眾關心綠色環保事項,如同關心未信者得救事宜,堂會無論怎樣動員宣傳宏偉異象,實況是會眾大多無動於衷。

動物受造

  上帝於第五日創造空中的鳥、海裡的魚;第六日則創造地上走獸與昆蟲,神看祂所造一切是好的 (創一20-25)。人於上帝創造故事扮演著獨特與鮮明的位置是毋庸置疑,但這不表示上帝之其它受造物只為了供人類享用或使用。

  相反,伊甸園故事呈現是上帝一切創造之物能共融地生活在一起,「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創二19)。「命名」(naming) 動物的重要,猶如父親為兒女「命名」一樣,不是征服者向被征服者的「命名」,表達是愛的結連。

  亞當與動物共處,沒有任何困難;筆者猜想動物在伊甸園與人類能直接溝通 (如創三1 :「蛇對女人說」,筆者支持字面理解,即動物在伊甸園與亞當等人類說話會意),不存在障礙。創造故事肯定人類與動物共融生活,亞當等素食,不會傷害動物,動物也不會傷害人,伊甸園蚊子不會咬人。神創造一切受造物確實能各自安於位分,和平共存,展示上主創造的榮美。

動物罪性

  當人類犯罪之後,後果是動物,以蛇為代表或象徵,「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罪進入受造世界,人與動物之間各自私地為求自保生存,呈現森林定律的弱肉強食,互相侵害對方。筆者合理地認為亞當與夏娃原先是素食(創三17-18),人類墮落之後,人才改變飲食習慣,以動物之肉作為口腹之欲。

  魯益師 (C.S. Lewis) 於《痛苦的奧秘》探討動物的痛苦,他認為「動物既不知甚麼是罪惡,也不知甚麼是德行,因此牠們既不應受痛苦,亦不能因受苦而改變行為」(125頁)。筆者認為動物的墮落,罪性促使其獸性本能強化,從而對其它動物及人類有攻擊或掠食行為。

動物救贖

  每當討論「動物得救」,有牧者與信徒便會質疑是否把福音信仰變質,或淪為自由神學的「普救論」。常遇的意見是「動物既沒有靈魂,怎能得救 ?」 當然,我們肯定動物不會擁有如同人類一樣的靈魂」(human souls)。福音信仰牧者愛爾康(Randy Alcorn)於《天堂 : 從聖經了解天堂真貌》第卅九章討論動物將否住在新天地,引用Gary Habermas與 J.P. Moreland一段話 :「直至十七世紀啟蒙時期,有關動物的靈魂的存在才受到質疑。整個教會歷史,傳統對生物的理解,包括教義,指向動物如人一般是有靈魂的。」(374頁),他指向是「非人類的靈魂」(non-human souls)。倘若我們說動物也有「靈性」,牠們自有與創造主溝通方式,非人類所了解,動物靈性當然非等同我們的靈性。

  筆者認為無止境糾纏於辯論動物到底有沒有靈魂,對於「動物救贖」課題討論幫助不大。筆者認為回到聖經整全的理解,即動物得救是建基於「要照著所安排的,在時機成熟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一10)。保羅的神學,「一切所有的」必包括動物在其中,所有受造之物在基督裡要復和與共融,這便是神的心意。救贖即創造的回復,也是「重新創造」(re-creation)。倘若動物有份於創造及墮落,為何要排除動物於救贖及新創造以外 ?

  思考耶穌降生的故事,動物有明顯角色在其中;神兒子被「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裏,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路二7)。耶穌選擇生於與馬共融的場景,「客店裏沒有地方」可理解為受人拒絕,只有動物歡迎救世主的降臨。天使報喜訊,也關乎動物及其照顧者,「在伯利恆之野地裏有牧羊的人,夜間按著更次看守羊群」(路二8)。歐洲傳統關乎耶穌降生的聖誕佈景擺設,必有動物陪同耶穌家庭在其中。

  再看耶穌公開事奉前,「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伺候他」(可一13)。耶穌為何選擇與「野獸」共處,想像這些是曠野的動物,並非寵物。合理想像是祂臨在動物當中,即或有兇惡的野獸,人子耶穌也能與之共融。有學者甚至這樣理解 :「耶穌去到人以先,先到動物那裡去。」

  耶穌的教導,常要門徒向動物學習,如不要憂慮,「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太六26) 耶穌也正面評價蛇,「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十16) 耶穌也負面批評當時執政的希律王為「那個狐狸」(路十三32),現今有部分牧者與信徒以動物形容現任特首,也非過分行動。當然,有人形為人的罪性與行為,更甚於動物,以這些動物比較,反而侮辱了動物。

  再看耶穌與腓尼基婦人對話,婦人的堅持 :「對呀,大人 ! 哪怕飯桌下的小狗,也有小孩兒的碎屑吃呀」(可七28,馮象譯注)。倘若外邦人如同貓狗排在隊尾,也不是問題,只要有分於寬宏救恩便可。動物得救是神主權的恩典作為,自然與人有所不同;難道信徒要向家中愛犬愛貓講述三福四律一遍,同意與接受的就吠一聲或搖搖尾,牠們就決志信主,可上天堂 ?

  信徒的焦點不宜放在「我死後,或我所愛的貓狗死後,能否上天堂 ?」這反映信普遍有「自我得救」的心態。整本聖經的中心思想根本不是「自我得救」,乃是講論三一神的「寬宏救恩」(generous salvation)。「在聖經中,拯救意味著『援救』或『醫治』。顯而易見的是,這個詞並不理所當然地意味著『從地獄中拯救出來』,也不是『在死後有永恆的生命』,雖然很多傳道人在講道中似乎不斷地這麼論述。」(麥拉倫著《耶穌關心的七件事》A Generous Orthodoxy,98頁)

  聖經的寬宏救恩,當然以人為首要,然而人要負起的神聖使命,就是作大地與一切受造之物的祭司。基督作為神人之間的祭司,人同樣扮演著神與動植物之間的祭司。正因為動物如人一般有氣息與生命 (創八20-21;廿二13),人以動物獻祭的行動才有意義 (倘若神要我們把最好的獻上,這也意味作祭牲的羊牛等,也有其價值所在);基督作為人類的贖罪祭,神兒子甘願把身分降卑如同動物 :「上帝的羔羊」(約一29),這不是說明動物在神眼中有其本身價值 ?

  萊特於《開普敦承諾》(The Cape Town Commitment) 第一部分第七段明言 :「我們要愛上帝的世界」,福音的宣講乃向「所有的受造物」(all creation,中文譯本錯譯為「向萬國萬民傳揚好消息」,非指向受造之物)。〈開普敦承諾〉第七段一節申明 :「我們要愛上帝創造的世界」,人類與動物因著罪帶來失和與失衡,而復和的福音要處理不僅是個人與神之間的復和,還包括民族之間、人與動物之間、人與大地之間的復和關係。

動物新造

  無論基督徒的「終末論」立場如何,我們大多肯定「新天新地」是「伊甸園」的回復。保羅看動物「熱切期待,等候着神的眾子顯現。因為受造之物屈從於虛空之下,不是自願的,而是由於那位使它屈從的;其實受造之物是在盼望中屈從,這盼望就是:受造之物本身也將要從敗壞的奴役中得到釋放,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事實上,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至今仍在一同呻吟,同受陣痛」

(羅八19-22,《新譯本》)。動物如人類一樣,等候「終極救贖」的來臨;倘若動物不能回復「新創造」,保羅這段話肯定是多餘與重覆的。愛爾康猜想神於「新天新地」會做三樣事 : 一是創造全新的動物;二是重新把不朽的身體賜予所有於世上受苦的動物 (有可能是「重新創造」,並非復活);最後可能是半新半舊的創造 : 部份全新創造、部份舊有物種的回復。在終末新天新地,有恐龍與其他絕種動物,與復活人類共住,並不為奇 !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 … 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六十五17-25)。人與動物和平共融,正是新創造在「新天新地」能成就的遠景。動物於新天新地裡,怎可能缺席 ?

結語

  華人文化一向重視人類高於動物,有強烈「物為我用」的心態,傳統基本取向是對動物不友善,與歐美社會文化不同。華人聖經或書本翻譯者,深受固有文化與基要神學影響,於是聖經每提及「受造之物」(creation),皆擬人化之,傳福音給所有「受造之物」,便理所當然譯為給「萬民」聽 (可十六15)。筆者理解動物有其位置,而此位置並非取代人類;惟有我們整全理解聖經,放下先前成見,才能回復「動物神學」的合宜位置。「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傳三11)

(文章〈建構動物神學〉寫於2010年,日前因受馬來西亞教會媒體採訪有關課題,現重新修訂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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