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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評論:體制權力的傲慢 (下)

三種回應

面對權力的傲慢,我們通常有三種回應方式 : 視而不見、奉命行事、智慧應對。

1. 視而不見

筆者於書序 :「在公在私經歷不少教會衝突故事,然而一旦事件過後,各方當事人卻假裝事件不曾發生那樣,組織運作一切如常,往往解說事件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恩怨,純屬個別事件。但這些個別事件往後陸續發生,只因我們從不正視真實,逃避責任,沒有從上一趟事件中學習與領受功課。」(7頁)

南方朔於《自由時報》寫了一篇文章〈權力的傲慢是一種精神疾病〉(2013年1月20日) 引用1970年代美國學術界對權力的病理學,其中紐約州立大學教授沙茲(Thomas Szasz)及加州精神科醫生等,一起探討權力的精神病理學,提出不少洞見。

沙茲指出 :「雖然大家都知道人生而自由,但很少人知道人們其實是被很精密的鎖鏈所綑綁,統治者會自居主張,而後劃分敵我,形成一種排他性的壓迫結構,他們是好人,別人則是邪惡的壞人。當出了問題,別人的意見,它就是不理會,縱使別人的意見再好,它都假裝沒聽到。」

華人教會處理這些人事紛爭,通常慣以「顧全大局」、「維護聲譽」、「大事化小」等,就用人的智慧把事件「模糊化」,於是原告成為被告,或投訴人淪為滋事者。體制領導層明明出了問題,然而組織內員工為求「明哲保身」,大家識做而不會喚醒那些於「鐵屋子裡裝睡的人」。裝睡是可怕,可怕在一個「裝」字:明明認清形勢,了解實況,但就是裝睡不行動,神拿他也沒辦法。我有時也會裝睡,明哲保身。

沙茲教授繼續講論 :「等別人忍無可忍而開罵或走上街頭抗議,這時候它就忽然精神抖擻了起來,替別人猛貼標籤,說別人就是本性不好,有攻擊性,容易歇斯底里等。它就靠著這種貼標籤,而造成大眾的習慣,於是它那種壓迫就反過來證明有理。」

相片鳴謝:楊軍傳道

相片鳴謝:楊軍傳道

沙茲教授指出 : 「壓迫的體制,本質乃是一種精神變態,它以精神虐待別人為滿足,別人有什麼意見,它就是不理,等到別人忍無可忍而開罵或抗議,始作俑者的它就可以透過貼別人標籤而佔到惡人先告狀的便宜,權力的虐他者可以享受到虐他的極大樂趣與好處,這也是虐他式的壓迫得以長期存在的原因。」

今日有為數不少堂會、機構、神學院等,成為「變態體制」,有些每兩三年便發作一次,特別是員工續約時,有時是教牧傳道要走人,「鬱鬱而終」(孫牧),有時是信徒背負罪狀含淚離開。未走的,就要受到章詒和女士所形容 :「意味深長的關注。」宗派領袖關注你,堂主任關注你,長執關注你,所有人都在關注你。

當教會領袖面對社會種種不義,以不同藉口解說,政教分離是最好護身符。我們當眾洗手,侵犯新聞自由與信仰無關;踐踏人權與教會使命無關;內地拆封教堂、通過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與本港宗教自由無關;教會領袖,最喜歡就是扮作彼拉多。

宋泉盛於《第三眼神學》:「對社會不公義及政治反常的現象表示關切之情,往往被冠上「干涉政治」的罪名……他們很少會想到,對統治者無條件的服從也是一種政治參與,而且是最可悲的一種。」正因為我們有很多旁觀者、花生友,結果是奸人當道,任意欺壓。我承認有時我也會明哲保身,作花生友,視而不見罪惡。

2. 奉命行事

電影《漢娜鄂蘭:真理無懼》(Hannah Arendt),講述這位逃離德國的猶太知識分子,後任教於多所美國著名學府。她一向致力研究極權主義,1961年以《紐約客》特約撰稿人身份,參與納粹戰犯艾希曼的審訊過程,其後於刊物發表文章,引發極大的爭議。他不否認艾希曼所犯之罪,對方辯護是「奉命行事」。 漢娜鄂蘭經思考整理後,把文章成為書《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讓世人嘗試了解「平庸之惡」。

漢娜不畏批評指出當時「猶太委員會」亦須對猶太人屠殺事件負起責任。猶太委員會為求自保,與納粹合作,於是猶太領袖提供了「遣送名單」予納粹。猶太人為了生存,識時務者為俊傑,出賣良知,服從命令,放棄思考,這便是「平庸之惡」的共犯。

昔日的「猶太委員會」,對比今日香港教會,當信仰群體放棄思考,失掉人性,只跟大隊而行,悲劇與災難便不斷重演。當我們「應做的不做」,任由無辜弱者受到體制欺凌,於是人人「奉命行事」,這便是「平庸之惡」。我有時也會犯上「平庸之惡」,為了個人利益而成為「共犯」。

漢娜於課堂演講 :「思考能力的缺失為芸芸眾生犯下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惡行創造了可能性。思考,就像是在最安靜的時候面對自己;思考並不需要更多的知識,而是獲得分辨是非美醜的能力。思考賦予人們度過關鍵時刻的力量,從而防止災難性的後果。」 如今正是香港教會好好思考教會怎樣應對極權政府。資中筠把內地知識分子分為兩派 :「其實兩年以前就有準備『玉碎』之說,另一種傾向是『留得青山在』,以妥協換取生存,但是妥協以不損害原則為底線,有人戲稱『青山派』和『玉碎派』。坦率地說,我屬於玉碎派,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祭文〉2016年7月28日) 看來,面對政治強權,大多教會領袖選擇作「青山派」,而寧願做「玉碎派」的肯定是極少數 !

3. 智慧應對

筆者嘗試以「人情世故」作為應對制度權力傲慢的合宜取態。我們要肯定個人、活出有情群體、並要走進世界與人分享生命故事。

3.1 肯定個人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說:「政治權力也是一種權力,沒錯,但絕不是唯一的權力。有一種權力是沒有辦法描述的,那就是人本身。」(《真理的護衛者: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74頁)

人的罪性使權力制衡變得非常重要,要有明確制度、章程文件等防止濫權。人的驕傲,我們總從自己利益立場來看待公共事務。堂會、機構總是本位主義,教牧要植堂,裝作看不見其它堂會存在;差會差派宣教士,同樣裝作當地沒有來自香港作同樣服侍的工人;神學院擴建同樣裝作全港只有一間神學院,不擴建就有負於主了。

對抗強權,無論是政治或宗教,獨立個體是重要,James Houston於《喜樂流放者》(Joyful Exiles)論述:「個人的呼召先於機構化生命」。教牧與信徒,要重申個體化先於專業化(personal above professional),社會不要埋沒人性的技術官僚,教會同樣不要壓制人性的專業教牧。

3.2 有情群體

權力必須要平衡,不只要有獨立思考的自主個體,還要形塑真誠有情的群體。有教牧認為佔中帶來教會撕裂,我不太認同。其實,教會長期處於「虛假群體」(pseudo community) 情況。真實面目是「虛假失真群體」,表面看似相安無事,以和為貴;實質是各自修行,互不過問。心理治療師兼作家派克 (Scott Peck) 理解真實群體的養成,就是走出虛假失真,期間經歷混亂與衝突,才能邁向真誠互信。可惜是華人教會的「息事寧人」文化,教牧要做「好人」(nice guy),於是教會群體只能繼續「虛假失真」而未能過渡至「不打不相識」的尊重與諒解。

巴默爾(Parker Palmer) 說 :「團體就像個金屬的熔爐;團體代表了不同自我的碰撞,哪裡有因放棄自我堅持而來的痛苦,哪裡就有找到應許的出路。」〈團體力量大〉。當真考驗來到,政治現實反映真實人性,有些拒絕向政權效忠,有些作出妥協,要愛國又要愛上帝。

3.3 走進世界

教會本應教導信徒進場世界,作光作鹽;可惜是宗派與堂會為了本身利益,再加上內地事工的顧慮,甚至限制教牧與信徒參與公共事務。兩年前,有一群教牧自發組成「教牧關懷團」,當時有部分教牧確實承受來自宗派與堂會壓力,我開名為發言人,不是我有甚麽個人之處,乃是我背負包袱較輕;我們進入現場,見證信仰群體真實與民同在。

3.4分享故事

正如馮煒文所言,孫牧可以這樣具名書寫故事,可成為所有權力受害者提供出路。分享故事本身就是醫治心靈的過程,不是控訴,也不是自憐。教會要有足夠承載量,讓更多人性故事可以分享,聖經從來沒有歌功頌德、成王敗寇來書寫歷史;若是這樣,肯定刪去了大衛的婚外情及其它聖經人物的失敗故事。孫牧所言 : 「理直氣和、據理鋪陳」正是我們分享這些人性故事應有的態度。

(此為筆者於2016年10月11日「在邊緣處,恩典留痕」第一場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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