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本港立法會即將進行選舉,選舉管理委員會於8月2日確定有效的提名表格共148份,以行政手段粗暴地阻撓梁天琦等參選。筆者於 Facebook分享 : 「今天是香港選舉歷史黑暗的一天,政府用盡方法阻撓不同政治取向候選人參選,這是民主的倒退。我個人不贊成港獨,但更討厭獨裁的行政手段。若是這樣,民進黨成員不能参與國民黨統治的選舉,英國不能有主張脫歐或脫英的政黨了。」
首先,教牧就選舉課題表達的意見與判斷,基本與一般信徒並沒有任何明顯的分別。倘若有任何教牧,要為任何立法會參選人站台拉票,不要效法美國部分福音派領袖把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Donald Trump)過度抬舉,這只會使福音失信於公眾面前。這些站台拉票的教牧,於選舉活動只是公民身分,而非聖職身分。教牧政治智慧不高於會眾,選民要有明亮的眼睛,每逢選舉時,就有立法會參選人突然熱心或表示對福音有興趣。筆者一向關心政治,但從不推舉或支持任何立法會參選的教內外朋友。
其次,我們要知道立法會選舉,非選舉堂會長執,信仰不是優先的考慮。信徒選民不能簡單地因著參選人宣稱是基督徒,政綱口號有「行公義、好憐憫」,我自然會投對方一票。
最後,筆者不會以「單一議題」作為投票取向。美國「基督教右派」每逢政治選舉,往往以反墮胎、反同性婚姻等議題作為投票標準。問題是這些領袖如杜布森 (James Dobson) 等執著於「性倫理」為大惡,卻對其它社會大惡如貧富不均、槍械管制等卻不予理會。基督徒要思考的,投票予哪個參選人或名單,究竟是以「單一議題」作為唯一投票準則,還是整體地作出思考。筆者整理了下面三個基本原則,作為我個人投票時的思考,以供各位參考與討論。
政治公義
本港「一國兩制」正面對「大陸化」帶來價值的崩潰,如法治、廉潔、自由等。不少港人對中央與特區政府失掉信任,政治權力的失衡,使陳文敏被否決出任副校、李波可以在港被失蹤、梁天琦被選舉主任剝奪選舉權等,我會選取投票予「非建制派」。那些競選連任的參選人,過往投票記錄只按政府心意而沒有獨立意志的,我肯定不會選。我不會簡單地以「拉布」等同「公義」或「不公義」的道德原則,這只是議會政治容許的策略而已。
經濟公義
基督信仰清楚表達上主不會對經濟的結構性不公義坐視不理。任何成熟的公民社會,量度的指標之一,就是施政者如何對待貧苦與弱勢群體。本港現存制度,明顯向地產發展商傾斜,於是全民退休保障、標準工時、社會醫療保障、公共運輸費用等民生課題,不能於議會通過。有市民合理質疑為何龐大工程如興建高鐵與機場第三條跑道「有錢」,如全民退休保障或興建醫院等則「無錢」? 年輕一代對社會現有結構性不公義感到不滿與忿怒,這是成年人要諒解;我們需要議會內更多真正關心基層、代表貧窮人聲音的議員。
個人誠信
無論參選人於政綱講得怎樣華麗與宏偉,成熟選民要「聽其言、觀其行」,看對方過往政績或社會參與的實際表現如何,只要把某位參選人google一下,就能了解各方對這位人士的評論。有些宣稱「勇武」,但遇見衝突便不見人了;有些宣稱「溫和」,面對批評就異常激動。如有些競選連任的參選人,經常無事缺席議會,或於議會內甚少發言,或發言水平甚低,這些客觀指標反映參選人的質素如何。
結語
很大可能沒有任何參選人,完全滿足我的期望與要求。基督徒可有個人一套價值觀判斷參選人,並行使投票權,才能提升議會的水平。選民一票,不等同「非批判性、不夠資格、無條件與毫無保留」對參選人的背書。你我的投票只能選擇有瑕疵而不完美的罪人,作為公民代表,進入議會。我們仍活在瑕疵而矛盾的政治生態中,投票後繼續監察當選者履行其競選時的政治承諾。港人配得有更高質素的立法會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