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教會文化,雖然歌頌母愛的遠勝於父愛,母權至上,不容挑戰;而父權只能靠邊站,在「女強男弱」的社會與堂會裡,做父親也是值得肯定與尊重的 !
父親之第一樂,就是「不上心」,自知「不偉大」,甘願做女人背後的男人。爸爸不用經歷母親「生產之苦」,漫不經心地便身為父親。初為人父,BB半夜喊叫,自然不得不起床,忙亂一番後再入睡。通常不過一個月,太太見睡眼惺忪的丈夫也幫不了甚麽,就由他睡吧,父親不用折騰,自然繼續一覺睡到天明。
當孩子入學了,父親難免要幫兒女校對功課或作 project,父親要「對好」功課,要幫助子女預默中英文數遍,免得不及格。父親知道男生認真讀書與做功課,總是落後於女生,小學或初中,讀書成績麻麻不是問題。就筆者觀察,阿媽對仔女功課總是上心,有期望同好緊張;相反阿爸則放手與放心得多。
父親「不上心」不表示對兒女的成長、學業、靈性、興趣、活動等漠不關心,乃容許他/她有個別空間發展。父親過度埋身,就會變成「虎媽」一樣,事事監督與要求,兒女可能吃不消 ?
父親之第二樂,就是能回復童真與孩子嬉戲。男性能享受另一兩個童年,就是與年幼兒女一起玩樂。上帝創造的男人,不強於與家人說話溝通,但daddy與孩子一起玩耍,甚至玩得很刺激,這便是男人溝通的方式。父子一起打機,怎可不算是「溝通」? 為何要對孩子囉哩囉唆,才算是溝通 ? 父親是兒女最好最有創意的玩具,有些放工回家的父親,能與兒女遊玩一段時間,有助減壓,同時能加深父子與父女關係。倘若老爸童年時不能玩或不能買的玩具,如今有藉口要買俾仔女玩,其實是買俾自己玩。想當年,身為父親買Warcraft電腦遊戲,話俾兩個仔打機,其實玩得多可能是自己 ?
父親之第三樂,就是培育兒女能獨立發展,愛神愛人。身為父親,不能卸責是把「屬靈遺產」(spiritual legacy)傳承予下一代。兒女的靈性,父母承擔最大責任;堂會的角色是輔助基督徒父母,而非取代父母的職責。身為父親,我自認有不足與虧欠,兩位兒子已大學畢業,各自找到個人喜愛的事業發展,細仔且成家立室,晉升為老豆,我也升級為阿爺。我從不主導或支配兒子要讀哪些科、或讀哪間學校、或在哪行業發展;我尊重兒子的決定,讓他們有獨立發展的自由。感謝神,有部分18至35歲下一代,成為「啃老一族」(退休年紀父母要經濟支援在家兒女),我已能放下經濟擔子,享受另一階段的人生。
父親節,不只肉身父親有份,所有以生命建立生命的弟兄也有份。原來你培育建立另一生命,能不上心,能一起嬉戲,能獨立發展,愛神愛人,這便是屬靈的父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