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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評論:我怎樣體驗選委會「教內選舉」


​​ 筆者分別於2006年(第三屆)及2011年(第四屆)獲邀請成為「選委會基督教界別選舉」督導委員會成員之一。2006年那屆主席為蘇以葆,成員有蘇成溢、戴浩輝、盧龍光、蔡元雲與筆者。2011年成員不變,仍是這六位,只是主席改為戴浩輝。筆者理解督導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只是監察整個教內選舉工程,遇到有問題則內部商討,作出對策;而實際選舉操作則落於工作小組與「協進會」同工身上。

筆者同情「協進會」同工,整件事確是燙手山芋,不易做好。撇開有部分同工杯葛這項選舉為小圈子權力遊戲,教會不宜參與;筆者抱著單純心態,只想接受在不公義的框架內如何提升民主成分。

筆者於2011年7月22日寫了〈教會如何做好基督教界別普選 ?〉:「筆者尊重有教內人士全面否定由透過一千二百人的選委會選出行政長官,視之為小圈子選舉,杯葛參與;畢竟二○一七年第五任行政長官將由一人一票選出。倘若我們接受現今不理想的選舉遊戲,透過參與來提升信徒的公民質素,教內各方人士應積極地獻謀獻策,讓協進會辦好教內普選。」經過兩屆埋身的觀察之後,我會認為那些不理會實際堂會操作的神學討論,不是簡單地「棄席」與「留席」之爭,乃是如何扭轉信徒「被代表」的盲從名人心態。

冷淡看待

筆者手上有封「協進會」信函,時為1999年10月13日,「協進會」發出過千份問卷,諮詢堂會有關「教內選舉」事宜,只有70份回卷,其中只有40份支持「協進會」沿用首屆(1998年) 選舉方式。因應大部分堂會不欲積極參與,「協進會」議決不直接參與推選工作,「只以有限方式與政府合作」,協助政府核實身分。現實是大多數堂會對此事不感興趣多於所謂「杯葛」,於是第二屆(2000年),就以抽簽決定,不設選舉。

宣道會於1998年時對「選委會」選派7名代表,甚有保留(參1996年8月,〈宣道牧函〉),至2011年10月宣道會立場有所放鬆,認為今次教內選舉是「相對性政治取態,教會無需要有絕對的立場。」(內部文件) 堂會可被動地協助會友核實身分,而各堂可否設立票站,由各堂自決。按筆者觀察,更多宗派與堂會由始至終冷淡地看待整場「教內選舉」。

票站安排

就2006年「教內選舉」結果,7位成功當選者分別為 : 陳世強 (9742票)、李炳光(6742票)、楊學明 (5389票)、吳思源 (5310票)、劉金勝 (4834票)、張洪秀美(3952票)、鍾嘉樂(3196票),有效票數目為17,273。從是次選舉觀察,明顯地楊學明與劉金勝票源多來自兩大支持的超大堂會,按當年知名度而言,兩人並不高。7位當選者是親建制,而背後支持的多是靈恩及「華聯會」執行董事有關係的堂會。

再看2006票站與宗派比例,浸信會只有11票站,有效票為1,848;宣道會為10票站,有效票為1,108;神召會23票站,有效票為2,585;五旬節聖潔會12票站,有效票為2,228。如按當時宗派堂會數目「浸聯會」與宣道會各有100間堂會以上,而2006年按「華聯會」教會名錄,神召會(不超過40間)及五旬節聖潔會(共15間)。

至2011年,第四屆「教內選舉」共有170堂會,設立票站;而2009香港教會普宣反映堂會數目為1,250間。第四屆「教內選舉」有效票數目為17,380,而2009年崇拜人數為292,287人。堂會與選票數目反映參與者不及十分一,「教內選委」代表性肯定不足。這屆選出的同樣是知名度高、跨宗派的教會領袖當選,同樣差不多所有當選者的政治取向為親建制人士。

換言之,整場選舉遊戲是候選人提名參選後,便動員與其友好關係的堂會,登記為堂會票站。與候選人友好的堂會,越多登記為票站,便越有機會取得高票當選。由於每次「教內選舉」,自政府刊憲,到有投票結果不足兩個月,時間短促,大多堂會決策機制通常是「慢動作」,自不會緊張本身要成為票站,且要付出若干代價 (主日票站開放時間與安排人手等)。

被動選民

由於基督新教沒有統一機制,選民資格核實是一個難以處理的問題。投票者基本是年滿18歲已接受洗禮或加入教會的基督徒,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者,就可投票。「協進會」或任何組織根本不可能有教內選民中央名冊,我們更加不信任把各堂信眾名單交在政府手中;各堂會票站工作人員,只能信任投票者誠實地夠年齡與夠資格投票。2011年有些信徒前往公開票站投票,因未能出示相關證明,被工作人員拒絕發給選票,因而引發一些風波。

參選人則要求為已登記為選民者,2011年「教內選舉」便鬧出笑話,當選人之一陸幸泉(3,239票),其後方發現未有登記為選民,於是被除名,由朱世平(3,144票) 補上。

大部分選民於其堂會根本不能取得所有參選人的競選宣傳,基督徒選民要清楚了解參選人的政綱或將來投票的意向,簡直是不可能,於是選民投票予誰,就看參選人的知名度。

毋須問責

有參選人不出席候選人公開諮詢大會,仍可當選;2011年筆者主持過一場候選人公開諮詢大會,參與的會眾確實不多,多是參選人的助選團隊等人。

經歷數屆之後,不難發現差不多所有「教內選委」從不公開向教會交代其明確投票予哪位特首選舉的參選人,「教內選委」確實可以「走數」。

這些教內選委不認為有需要向投票選民作公開的問責;於是「教內選舉」被人批評為「忽然政治」。「教內選委」本身就是狹義的「參政」,所以筆者持守一貫立場不參與;然而這些教會領袖平常不敢就公共事務公開表達意見,教導會眾認識信仰價值與政治倫理,卻為了接近權力而忽然參與。更可悲是有教內聯合組織平常不談政治,對公共事務忌諱,卻高調地參選,甚至公器私用 !

結論

縱觀整件事,「教內選舉」未能加增民主成分,如公平與公正,反而凸顯大堂會的動員力量,只見民主的劣質化。無論怎樣做,現實不是一場公平的民主遊戲,一間超級堂會票站已能動員有過千「鐵票」,我們所做一切,其實只成為「幫兇」,讓「中聯辦」更易操盤,遊說教內建制人士參選,取得選委的席位。那些聲稱「寸土必爭」的教牧與信徒,筆者建議不如競選「華聯會」執董位置,反為更有實質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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