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雨傘運動前後一段日子,「撕裂」一字成為社會與教會的「潮語」,而教會中人更以負面來理解「撕裂」。「撕裂」似乎成為了本港教會新七宗罪之一,教會要做的是避免「撕裂」,凡任何議題有機會引發爭議、對立與「撕裂」,教會領袖就要迴避,明哲保身,息事寧人。如果政治議題會引發堂會「撕裂」,最好就是「自我禁聲」,禁止任何有關討論,因為此類話題會造成教會「撕裂」。
筆者嘗試理解「撕裂」是「有外來力量把原有東西或群體撕開、扯裂」,至少雨傘運動後就筆者所認知,沒有一間堂會因政見不同而分裂為兩間;客觀實況是堂會有部分兩代人會意見不同而互不理睬對方、或部分雨傘新世代不滿而出走,但這些「衝突」尚未嚴重到一個程度,帶來嚴重的分化與對立。
當我們理解「撕裂」是外力帶來的果效,卻不是問題的核心,我們才能對症下藥。如果本港社會或教會出現「撕裂」,「撕裂」如同「發燒」一樣只是病徵,真正的病狀卻是另外一樣事物。筆者認為我們要處理是「哪個主因導致撕裂」,而不是要一切責任歸咎於「撕裂」。
就以港大事件為例,不是陳文敏、馮敬恩等導致港大師生「撕裂」;導致如今鬧劇的惡果明顯是政治「無形之手」干預,這「無形之手」是哪方面,相信讀者心中有數。正如吳靄儀所言 :「聲稱委任陳文敏會『撕裂』大學的人,沒有反躬自問,該等成員的高調言行,才是『撕裂』大學的主因,亦不提何以『撕裂』大學者誅,撕裂社會者不用下台。」(〈濫權校委不除、港大不保 〉,《明報》2015年10月6日)。
倘若香港大學是社會的縮影,我們關注不是「撕裂」,乃是學術怎樣不受政治壓力而能保持獨立。同樣,今日教會領袖不應視「撕裂」是問題所在,而是教會怎樣減少來自政治的干預。有些堂會,教牧講道不能間中提及或評論社會事件,一有這方面舉動,有些信徒就會寫信投訴。也有些「臥底信徒」專門在不同堂會專做資訊搜集與打小報告事宜,筆者也見識與領教過 ! 當教會領袖以為「撕裂」是分裂教會之惡,要求教牧與信徒禁聲,不作討論,其實是捉錯用神。真正使教會「撕裂」的就是有權有勢的政治暴力,我們不是和稀泥把藍絲帶與黃絲帶信徒聚在一起,互相擁抱,就能復和。
當我們認識「政治暴力」是導致「撕裂」的元兇,預防政治暴力就如同「家暴」一樣,教會領袖要透過崇拜的宣講、專題講座及團契週會等,加強會眾對「政治暴力」的認知。當信徒提升了「政治暴力」意識的教育,在日常生活處境中,如果發現暴力的跡象,作出適當舉報,就能及早阻止政治暴力的升級。原來良好家庭撕裂,問題是出於有一方是暴力加害者,任何處理家暴的社工或輔導員不會簡化地勸勉受虐者繼續退讓,順服對方,啞忍一切。社工或輔導員會告訴受虐者她/他應有的權利,提供家暴及性侵害相關法律、當地社區資源、相關服務團體的資訊等,作為適切的支援。當「政治暴力」不斷出現在我們身邊,有教牧常常叫我們不要撕裂家庭,更要主動原諒寬恕加害者,這便是使受害者感到教會的「堅離地」 !